至于那番弟弟的话,张采萱根本不放在心上。因为并不是老大夫诊出她的脉象了,而是村里人的习惯,但凡是看到有人有孕,话里话外都不会说人家肚子里是闺女。在村里人看来,无论什么时候,儿子总是不嫌多的。
不过这事情就跟当初她买小猪一样,手快有手慢无,可以说如今村里兔子留得最多的就是他们家了,且兔子多就代表还有个挑选的余地,本就是种兔,当然要挑健壮机灵的。大丫此时说这话,其实等于明摆着告诉张采萱,她娘想要一对,而且是其中最好的那种。因为兔子本就是她在养。好不好的,大丫最是清楚。
那碗面的汤泛着点金黄,张采萱扫一眼就知道,这个是她早上炖出来的鸡汤,秦肃凛应该是拿它煮了面了。至于馒头,则是她先前在厨房蒸出来的。
秦肃凛从来都吝啬对他的夸奖,含笑道,骄阳很厉害。不仅费心照顾你娘,还能认真学医术,在爹爹眼中,你是天底下最听话的好孩子。
老大夫扫一眼那边的秀芬,道:每天换一次药,一次十斤粮食,多喝补药,要不然补不回精气。
这些事情都是小事,跟谭归给整个村子带来的利益比起来,根本算不上什么。
与其说是兔子值钱,不如说是都城那边的人不差钱,想明白这些的人,越发察觉到了穷人和富人之间的差距。
这样阴沉沉的天气里,张采萱对上他温暖的眼神,似乎连周身都温暖了些,嘴角不由得就带上了笑容。
这么想着,她就没顿住手中的动作等着门口那幻想出来的人过来来扶她,咬牙继续攀着米缸想要站起身,骄阳再懂事跑得再快,他腿短是事实。谁知道帮忙的人何时才会来,她还是自己去屋子等着才是正经。
听到这声音,张采萱手中的馒头落下,她却已经顾不上,立时起身抬眼看向窗户外,骄阳已经滑下椅子打开门飞快跑出去。